考生监考勾结电子设备作弊 5名涉案人员均领刑
添加时间:2018年7月30日 来源: 扬州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sxqbhsls.cn/
在国家统一护士资格考试中,康某等人为谋取巨额利益,勾结监考老师,利用电子设备传送答案,为60多名意图作弊的考生提供“一条龙”服务。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康某等人处以拘役二至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该起案件也是许昌市首例利用电子设备在国家统一资格考试中集体作弊的案件。
2012年4月,陈某与康某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预谋后分工负责组织人员,在2012年5月19日全国统一护士资格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考试在许昌某职业技术学院开考后,考生付某在考场内用陈某和康某事先准备的相机,将考试试题拍照,苏某在该考场监考过程中,将付某拍摄有试题的相机从考场窗户扔到窗外,陈某安排吴某在该考场窗外草坪处,接应从考场内传出的相机,并负责将相机带出考区,后由等候的4名答题老师作答,再将作出的试题答案,由陈某利用事先准备的tto信号发射器发送给考场内的作弊考生。
而不巧的是,被告人吴某在考区内刚捡到相机准备往外送时,被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民警抓个正着。5被告人被指控泄露国家秘密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康某、苏某、吴某、付某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依照《刑法》之规定,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陈某、康某拘役4个月,苏某拘役2个月,吴某、付某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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