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电话:13401299561
律师信息
刘飞-扬州刑事案件律师照片展示

刘飞律师

  • 律所: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401299561

  • 地址:

    扬州邗江中路439号,琼都宾馆向北,农业银行旁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特大抢劫案罪犯被公诉,多次抢劫如何判刑?

添加时间:2018年7月30日 来源: 扬州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sxqbhsls.cn/

多次抢劫如何判刑

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间,陈文杰伙同他人窜到北海市、钦州市等地,持猎枪、尖刀和铁棍,采取驾驶摩托车追赶、拦截被害人及强行入户等手段,共抢劫76起,致3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4人轻微伤,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6。6万元、港币50元、美元l元,抢劫数额巨大。另外,1998年7、8月至2004年8月间,罪犯陈文杰非法拥有一支长约1。2米能正常击发的松鼠牌猎枪。

2005年5月26日至27日,谭泽伟伙同他人采取驾驶摩托车持猎枪追赶、拦截被害人的手段,共抢劫5起,致2人死亡,1人轻微伤,其中直接致死1人,抢劫款、物折合人民币1900元。另外,2005年2月,经谭泽伟居间介绍,将陈文杰抢劫所得摩托车一辆卖给袁某某。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陈文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谭泽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文杰、谭泽伟提出上诉。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陈文杰、谭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联系电话:13401299561

Copyright 2018-2024

扬州刑事案件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