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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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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条件

添加时间:2023年6月9日 来源: 扬州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sxqbhsls.cn/

 刘飞律师,扬州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一百七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刑事自诉条件

属于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被害人告诉的。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据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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